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現在位置 首頁 > 公告訊息 > 最新消息
  • 友善列印
  • 回上一頁

臺中市政府公告辦竣地籍清理囑託登記為國有之土地,其權利人應自登記完畢之日起10年內依規定填具申請書向該府申請發還土地之公告文及清冊

臺中市政府公告辦竣地籍清理囑託登記為國有之土地,其權利人應自登記完畢之日起10年內依規定填具申請書向該府申請發還土地之公告文及清冊

檔案下載(或附件)

  • 市府分類: 土地建築,農業發展
  • 最後異動日期: 2026-08-07
  • 發布日期: 2026-08-07
  • 發布單位: 臺中市龍井區公所‧農業課
  • 點閱次數: 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