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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政府住宅發展工程處宣導「公寓大廈公共基金繳交及核退作業」

臺中市政府住宅發展工程處宣導「公寓大廈公共基金繳交及核退作業」
113年7月30日起,公共基金繳交及核退作業調整為線上受理,原本處網站【https://thd.taichung.gov .tw/業務項目/公寓大廈/公寓大廈公共基金核退申請】

上線後公共基金提繳、核退、及誤繳溢繳申請步驟:
(一) 公共基金提繳:
1、 請起造人(代辦人)至本處網站,點選公告內容之台中樂居管家網站進入公共基金提繳畫面。
2、 輸入建造執照查詢並確認工程造價金額,於網站下載繳費單繳款,並完成繳款後即完成公共基金提繳

 

(二) 公共基金核退:
1、 公共基金核退受理對象:尚未申請公共基金核退之社區,使用執照之申請係於93年1月2日以後,於公寓大廈成立管理委員會或推選管理負責人,並完成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報備及依條例第57條規定點交共用部分、約定共用部分及其附屬設施設備之社區管理組織。
2、 由社區管理組織至台中樂居管家網站註冊會員,點選公共基金核退線上申請,審查結果將以公文及電子郵件通知。
(三) 公共基金誤繳溢繳:
1、 請申請人進入台中樂居管家網站,並點選公共基金溢繳/誤繳立即申辦。
2、 線上檢附相關資料,審查結果將以公文及電子郵件通 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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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宣導活動,一般行政,生活資訊
  • 最後異動日期: 2024-07-29
  • 發布日期: 2024-07-29
  • 發布單位: 臺中市龍井區公所‧公用及建設課
  • 點閱次數: 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