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依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修正「臺中市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書核發及收費辦法」及申請書辦理:
自114年3月19日起收費基準如下:
一、紙本申請:每一申請案申請證明之土地筆數在五筆以下者,應繳納新臺幣100元;土地筆數>五筆者,每增加1筆加收新臺幣20元。增加證明書之份數者,每增加1份加收新臺幣20元。(不同地段填寫分別填寫申請書)。
二、線上申請: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臺中市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線上申請系統(不同地段填寫不同申請書、1份申請書最多填寫10筆地號)。
網址:https://urbanland.taichung.gov.tw/每筆土地新臺幣20元。
★檢具申請土地一個月內地籍圖謄本1份。
★案件申請後,資料完備並繳費成功,隔日起算工作天(不含星期六、日、國定假日、調整放假);3~5工作天。
☎️本所分區案件收件櫃台:04-26352411#1111、1112(案件收費問題及申請案件問題)
☎️本所分區公用及建設課承辦人:04-26352411#2216、2222(案件進度與查詢)
📞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臺中市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線上申請系統申請疑問,請洽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都計測量工程科22289111#64271~64274
三、辦理方式:可親洽櫃檯或郵寄方式
- 如要郵寄領取者,請檢附1個回郵信封。(請貼足郵票並自行填寫郵寄收件住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