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現在位置 首頁 > 業務資訊 > 常見問答
  • 友善列印
  • 回上一頁

如何申請身心障礙生活津貼補助?

辦理所需證件
1.印章、身分證﹝申請人及代理申請人﹞
2.申請人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資料【含所有兒子、女兒(含出嫁)戶籍謄本】
或戶口名簿
3.如有服役(當兵)或在監服刑,請附證明文件。
4.申請人郵局存摺封面及內頁影本(最近半年資料)
5.申請人殘障手冊正、反面影本。
6.戶內十六歲以上就學者請附學生證正、反面影本。

分機號碼1239‧1240民政課里幹事:1212.1213.1215.1219.1223.1224
處理期限:資料齊全後(含財稅)約1個月內通知審核結果。
  • 市府分類: 社會福利
  • 最後異動日期: 2018-05-23
  • 發布日期: 2012-11-05
  • 發布單位: 臺中市龍井區公所‧社會課
  • 點閱次數: 9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