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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宣導為防範農地遭非法棄置廢棄物,出租土地前應審慎查證承租對象及土地使用用途,並善盡土地管理人責任

一、近年非法棄置案件多發生於農地、魚塭等土地,部分地主輕信承租業者或對承租用途未詳加查證,出租土地後發現遭非法堆置廢棄物,除造成土地環境污染外,地主亦可能面臨後續清理責任及龐大清理費用。
二、出租農地、魚塭等土地前,應審慎查證承租人身分、承租用途及相關合法性,並應於出租後適時了解土地實際使用情形,善盡土地管理人責任。
三、如發現土地有遭堆置廢棄物、異常回填或其他疑似非法棄置情形,請儘速向撥打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公害污染陳情網路受理系統報案專線0800-066-666,以利及早查處,避免污染擴大及衍生後續清理責任。

  • 市府分類: 農業發展
  • 最後異動日期: 2026-09-14
  • 發布日期: 2026-09-14
  • 發布單位: 臺中市龍井區公所‧農業課
  • 點閱次數: 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