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計畫重點摘述如下: |
| (一) | 獎勵品項:鮮鳳梨(稅則號列08043010000)及冷凍鳳梨(稅則號列08119026000)。 |
| (二) | 獎勵期間:115年3月1日至115年10月31日。 |
| (三) | 出口目標量:鳳梨鮮果及冷凍鳳梨合計2萬公噸。 |
| (四) | 獎勵方式:依出口地區及運輸方式提供每公斤獎勵金,並設有使用棧板、輸日燻蒸率控制及到貨品質自主檢查等附加獎勵措施。 |
| (五) | 外銷業者須依規定完成基本資料建置、出口登記及經費請領等程序,並配合相關查核機制。 |
| 本計畫重點摘述如下: |
| (一) | 獎勵品項:鮮鳳梨(稅則號列08043010000)及冷凍鳳梨(稅則號列08119026000)。 |
| (二) | 獎勵期間:115年3月1日至115年10月31日。 |
| (三) | 出口目標量:鳳梨鮮果及冷凍鳳梨合計2萬公噸。 |
| (四) | 獎勵方式:依出口地區及運輸方式提供每公斤獎勵金,並設有使用棧板、輸日燻蒸率控制及到貨品質自主檢查等附加獎勵措施。 |
| (五) | 外銷業者須依規定完成基本資料建置、出口登記及經費請領等程序,並配合相關查核機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