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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原住民族委員會有關平埔原住民族群西拉雅族並列傳統名字所使用之原住民族文字。

一、 依據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115年8月27日中市原綜字第1150010159號辦理。
二、 按父或母為平埔原住民,以原住民族文字並列父或母所屬平埔原住民族群之傳統名字者,得取得平埔原住民身分;次按原住民族文字係指用以記錄原住民語言之書寫系統,應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商原住民族或部落公告,平埔原住民族群身分法第15條第2項、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第2條第1項第2款、第2項定有明文。
三、 查原住民族委員會尚未依上開規定正式公告西拉雅族書寫系統,為利當事人於西拉雅族原住民族文字正式公告前,得使用國立清華大學語言研究所李淑芬博士「西拉雅語語法探究」及臺南市西拉雅文化協會所提西拉雅語書寫系統等2種書寫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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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原住民事務
  • 最後異動日期: 2026-08-28
  • 發布日期: 2026-08-28
  • 發布單位: 臺中市龍井區公所‧民政課
  • 點閱次數: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