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據臺中市政府115年7月30日府授客規字第1150248204號辦理。
二、 檢附修正「客家委員會客庄創生環境營造計畫補助作業要點」部分規定及「客家委員會客庄創生環境營造計畫督導評核要點」第1點、第3點、第6點規定、修正總說明及修正對照表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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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客家委員會修正「客家委員會客庄創生環境營造計畫補助作業要點」部分規定及「客家委員會客庄創生環境營造計畫督導評核要點」第1點、第3點、第6點,並自即日生效。
- 市府分類: 客家事務
- 最後異動日期: 2026-07-30
- 發布日期: 2026-07-30
- 發布單位: 臺中市龍井區公所‧民政課
- 點閱次數: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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