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旨案受理期間自即日起至115年8月31日止(郵戳為憑),本期演出徵件可申請演奏廳檔期區間為116年1月5日至6月30日。 二、檢附旨案申請演出簡章及徵件申請資料表單(1~3),亦可於該中心官網(https://www.huludun.taichung.gov.tw/便民服務/申辦與表單/演奏廳申請演出簡章)查詢及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