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志工服務內容如下:
(一)引導服務。
(二)協助各項法令宣導及資料分送。
(三)協助與民眾間之雙向溝通。
(四)協助辦理各項活動。
(五)其他民政相關諮詢及服務工作。
二、本次招募志工服務時段如下:
(一)星期二下午1名。
(二)星期三上午2名。
(三)星期四下午1名。
(四)星期五下午1名。
三、申請資格:凡成年、品德優良且具服務熱忱者,均可向本所提出申請,經審核擇優錄取。
四、招募期間:詳如招募計畫簡章,自 115 年 3 月 16 日至 3 月 25 日,填寫報名表並簽名 , 繳交至民政課 石小姐(電話 04-2635 2411轉 1214 ,請於上班時間8-12 、 13-17 時繳交),後續採書面審查或面試 ,未錄取者不另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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