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內容如下:
(一) 增納香瓜及甜椒品項,及樺加沙風災受損對象。
(二)申請受理期間由原訂114年10月15日延長至同年11月15日,執行期間延長至115年3月30日止,抽查及編列清冊時程配合修正。
(三)鑑於丹娜絲颱風時,部分田區香瓜、甜椒及洋香瓜已採收或尚未種植,田間棚架確有受損情形,惟無法取得作物品項之現金救助相關文件,補助對象增列:
1、提供農產業天然災害現地照相APP所拍攝可辦識洋香瓜、香瓜或甜椒之隧道式棚架受損照片者。
2、提供114年期申報種植洋香瓜、香瓜或甜椒證明,並由農會確認該田區隧道式棚架於災害期間協助清理受損設施農膜有案(或提供衛星定位能審認受災事實之照片)。
(四)增列「查驗」程序:由基層農會辦理查驗,並填寫查驗紀錄表,如購買之農業資材尚未設置於田間,可利用非破壞性噴漆或油漆筆標示等驗收方式。
(五) 增加附件「114年丹娜絲及樺加沙風災隧道式棚架資材補助作業原則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利用告知事項」。
(六) 部分文字修正。
:::
現在位置
首頁
> 公告訊息
> 最新消息
轉知農業部農糧署修訂之「114年丹娜絲及樺加沙風災隧道式棚架資材補助作業原則」
- 市府分類: 農業發展
- 最後異動日期: 2025-10-23
- 發布日期: 2025-10-23
- 發布單位: 臺中市龍井區公所‧農業課
- 點閱次數: 8

Facebook
Twitter
L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