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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場霸凌防治申訴管道

同仁執行職務遭遇或疑似遭受職場霸凌或不法侵害行為時,可向本所申訴或通報,通報及申訴過程將秉持客觀、公平及公正原則,對受害人及通報者之權益及隱私完全保密,提供給同仁安心工作之場所。

 

 

本所職場霸凌申訴之管道如下:

(一)申訴電話:04-26361910  

 

(二)申訴電子信箱:f45253j@taichung.gov.tw

 

(三)專責處理單位:人事室

 

  • 市府分類: 法律權益,一般行政
  • 最後異動日期: 2025-04-21
  • 發布日期: 2025-04-21
  • 發布單位: 臺中市龍井區公所‧人事室
  • 點閱次數: 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