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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環保局有關清明連假期間(自4月3日至4月6日)本市環保局調整各區清潔隊垃圾收運方式

一、依據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114年3月14日114年度第一次勞資會議決議事項辦理。

二、有關清明連假期間(自4月3日至4月6日)本市環保局調整各區清潔隊垃圾收運方式如下:

清明連假原訂4月3日定時定點收運,4月4日正常垃圾收運,為結合民俗活動,調整為4月3日(四)正常垃圾收運,4月4日(五)定時定點收運。

  • 市府分類: 環保綠化
  • 最後異動日期: 2025-03-20
  • 發布日期: 2025-03-20
  • 發布單位: 臺中市龍井區公所‧民政課
  • 點閱次數: 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