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現在位置 首頁 > 專區服務 > 廉政專區 > 消費者保護宣導專區
  • 友善列印
  • 回上一頁

113年10月消費者保護宣導-多層次傳銷事業合不合法?

問:多層次傳銷事業合不合法?

答:1.是否以介紹他人參加為主要收入來源。

      2.商品或服務之訂價是否合理。

      3.是否須繳交高額入會費,認購高金額商品或非短期售罄商品。

      4.是否提供完整書面參加契約,且載明多層次傳銷管理法規範。

      5.是否依法向公平交易委員會報備。

  • 市府分類: 宣導活動
  • 最後異動日期: 2024-09-27
  • 發布日期: 2024-09-27
  • 發布單位: 臺中市龍井區公所‧政風室
  • 點閱次數: 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