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現在位置 首頁 > 公告訊息 > 公告事項
  • 友善列印
  • 回上一頁

住宅發展工程處辦理「公寓大廈公共基金繳交及核退作業」

住宅發展工程處辦理「公寓大廈公共基金繳交及核退作業」

一、線上受理,詳情請至本府住宅發展工程處網站【https://thd.taichung.gov.tw/業務項目/公寓大廈/臺中市公寓大廈公共基金業務申請】

二、

現行公共基金提繳及核退申請步驟說明如下:
(一) 公共基金提繳:
1、 請起造人(代辦人)至本府住宅處網站,點選公告內容之台中樂居管家網站進入公共基金提繳畫面。
2、 輸入建造執照查詢並確認工程造價金額,於網站下載繳費單繳款,並完成繳款後即完成公共基金提繳。
(二) 公共基金核退:
1、 公共基金核退受理對象:尚未申請公共基金核退之社區,使用執照之申請係於93年1月2日以後,於公寓大廈成立管理委員會或推選管理負責人,並完成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報備及依條例第57條規定點交共用部分、約定共用部分及其附屬設施設備之社區管理組織。
2、 由社區管理組織至台中樂居管家網站註冊會員,點選公共基金核退線上申請,審查結果將以公文及電子郵件通知。
  • 市府分類: 便民服務,一般行政
  • 最後異動日期: 2024-08-12
  • 發布日期: 2024-08-12
  • 發布單位: 臺中市龍井區公所‧公用及建設課
  • 點閱次數: 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