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會銜交通部於113年5月14日以台內國字第1130804803號、交觀宿字第1130600371號令訂定發布,如需訂定發布規定,請逕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網址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下載取用。
轉知內政部會銜交通部訂定「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四月三日震災受災戶住宅補貼作業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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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府分類: 原住民事務
- 最後異動日期: 2024-05-23
- 發布日期: 2024-05-23
- 發布單位: 臺中市龍井區公所‧民政課
- 點閱次數: 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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