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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中市為辦理龍眼、荔枝113年2月高溫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及低利貸款地區

1.受理時間:113年3月27日至4月8日上班時間

2.受理地點:土地所在地公所,(本所農業課辦理)

3.申請文件:申請人身分證、印章、存摺及土地所有權狀影本(或第一類土地登記謄本)

4.注意事項:

     (1).申請人非土地所有權人應檢附土地使用同意書(內含土地所有權人身分證號、電話及地址並經地主簽名或蓋章)

     (2).承租國有地或是375租約地,限由承租人自行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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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農業發展
  • 最後異動日期: 2024-03-28
  • 發布日期: 2024-03-26
  • 發布單位: 臺中市龍井區公所‧農業課
  • 點閱次數: 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