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為扶植原住民族企業主或個人有效取得該會相關資源,提供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貸款、消費貸款、產業補助、就業媒合及債務協商等相關資訊。
二、 產業補助對象及條件為營業所在地設於本市繼續滿六個月以上,且未滿五年之原住民機構 、法人或團體,當年度補助額度最高2萬元。
三、 另為落實在地關懷及主動服務,如對附件相關事項有疑問,歡迎來電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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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原住民族企業之政府產業補助等相關計畫與資源彙整表1份。
- 市府分類: 宣導活動,原住民事務
- 最後異動日期: 2024-02-20
- 發布日期: 2024-02-20
- 發布單位: 臺中市龍井區公所‧民政課
- 點閱次數: 1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