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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寺廟或宗教團體申請贈與公有土地辦法」部分條文,業經行政院於112年10月17日以院臺建字第1121037385號令修正發布施行。

轉知「寺廟或宗教團體申請贈與公有土地辦法」部分條文,業經行政院於112年10月17日以院臺建字第1121037385號令修正發布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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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宗教禮俗,一般行政
  • 最後異動日期: 2023-10-23
  • 發布日期: 2023-10-23
  • 發布單位: 臺中市龍井區公所‧民政課
  • 點閱次數: 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