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現在位置 首頁 > 公告訊息 > 最新消息
  • 友善列印
  • 回上一頁

轉知內政部有關宗教團體申請外籍人士來臺研修宗教教義要點修正發布。

「宗教團體申請外籍人士來臺研修宗教教義要點」第5點,業經內政部於111年7月29日以台內民字第1110222804號令修正發布,前開修正發布規定,請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下載。

  • 市府分類: 宗教禮俗,一般行政
  • 最後異動日期: 2022-08-02
  • 發布日期: 2022-08-02
  • 發布單位: 臺中市龍井區公所‧民政課
  • 點閱次數: 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