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農地整地應檢附下列書件一式五份向臺中市政府農業局提出申請:
(一)農地整地申請書(附表二)。
(二)最近一個月內土地登記謄本及地籍圖謄本。屬都市土地者,應一併檢附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證明。
(三)農地整地計畫書,並應敘明下列事項:
1、現況說明:應敘明申請地段、地號、整地面積及使用現況、現場照片。
2、地籍圖套繪標明附近相關設施(道路、農灌排水路等),比例尺不得小於千分之一。
3、申請整地原因。
4、整地後生產計畫(如種植作物種類、面積、產量、辦理休耕或其他農業使用計畫)。
5、整地面積、整地深度、土石方數量。
6、預定工期。
7、施工方式、使用之機具種類、數量。
(四)申請人(限土地所有權人)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五)依本要點第十點辦理者應於農地整地計畫書敘明載運車輛型式、規格、車號、載運次數,並附土資場合法證明文件及同意清運至該場之相關證明文件。
(六)其他必要書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