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長 :李信芳
洽詢電話:04-2635-2411 ‧分機:1141
專線:04-2635-7724 ‧傳真:04-2635-4222
服務項目:
農林漁牧、農業推廣、糧食、農產運銷、農情調查、水土保持、地政、協辦動物防疫檢疫業務及其他有關農業事項。
農林漁牧、農業推廣、糧食、農產運銷、農情調查、水土保持、地政、協辦動物防疫檢疫業務及其他有關農業事項。
服務項目
三七五租約申請變更、終止、續訂
辦理手續及所需證件
1.申請書
2.租約書
3.自任耕作切結書
4.系統表﹝繼承案件用﹞
5.放棄書﹝耕作權放棄用﹞ 、需另附印鑑證明
6.身份證明文件
7.土地登記簿謄本
分機號碼 1142
處理期限 因個案有所區別
1.申請書
2.租約書
3.自任耕作切結書
4.系統表﹝繼承案件用﹞
5.放棄書﹝耕作權放棄用﹞ 、需另附印鑑證明
6.身份證明文件
7.土地登記簿謄本
分機號碼 1142
處理期限 因個案有所區別
三七五租約書補發
辦理手續及所需證件
1.申請書
2.身份證影本
3.印章
分機號碼 1142
處理期限 隨到隨辦
1.申請書
2.身份證影本
3.印章
分機號碼 1142
處理期限 隨到隨辦
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
辦理手續及所需證件
1.最近一個月內土地登記簿謄本及地籍圖謄本。
2.申請人戶籍謄本或身分證影本或戶口名簿。
3.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文件及其他相關文件。
4.都市計劃土地使用分區證明 。
5.其他相關書件:
如農業設施容許使用許可函、使用執照、分管契約書等。
6. 申請用地如有興建農舍或農業設施,應於地籍圖上明確標示並簽名或蓋章。
7.﹝現場照片﹞
分機號碼 1147
處理期限:三十天
備註
規費一筆500元,每增加一筆加收規費200元,每增加一份證明加收規費100元
1.最近一個月內土地登記簿謄本及地籍圖謄本。
2.申請人戶籍謄本或身分證影本或戶口名簿。
3.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文件及其他相關文件。
4.都市計劃土地使用分區證明 。
5.其他相關書件:
如農業設施容許使用許可函、使用執照、分管契約書等。
6. 申請用地如有興建農舍或農業設施,應於地籍圖上明確標示並簽名或蓋章。
7.﹝現場照片﹞
分機號碼 1147
處理期限:三十天
備註
規費一筆500元,每增加一筆加收規費200元,每增加一份證明加收規費100元
豬瘟預防注射工作,豬瘟及口蹄疫免疫證明核發
辦理手續及所需證件
申請登記
分機號碼 1142
處理期限 七天
備註
申請人基本要件:畜主
申請登記
分機號碼 1142
處理期限 七天
備註
申請人基本要件:畜主
農業機械使用證
辦理手續及所需證件
1.申請人身分證、印章
2.農機有關證明文件(發票、出廠證明)
分機號碼 1146
1.申請人身分證、印章
2.農機有關證明文件(發票、出廠證明)
分機號碼 1146
家畜禽疫情處理
處理期限:隨到隨辦
對地綠色環境給付計畫申請(符合基期年規定土地)
申請時攜帶文件:
- 申請人-身份證影本或戶口名簿影本。
- 申請人-私章。
- 土地所有權狀或三個月內之土地登記謄本或有效期限內租約書(需載明租期)或相關證明文件。
- 申請人與土地所有權人不同戶籍者需填寫代耕協議書 。
- 申請人-金融機構存款簿影本。
- 分機號碼1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