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任:林志恒
洽詢電話:04-26352411‧分機:1151
專線:04-26361910‧傳真:04-26358919
服務項目:掌理人事管理及人事考核事項。
台中市龍井區公所植入性騷擾性侵害政策宣示
- 任何人不得對他人性騷擾或性侵害。
- 被性騷擾或性侵害不是你的錯,譴責性暴力,你我有責任。
- 如不幸發生有性騷擾事件,請立即重啟本所員工騷擾騷擾
專線:(04)26361910或本所性騷擾騷擾電子郵件:fumei6868@taichung.gov.tw。 - 預防性騷擾,制裁比隱忍更有效。
- 尊重公民性別平等,提供本所員工及洽公,來訪民眾一個免於性暴力之環境,本所責無旁貸。
- 本所對性騷擾或性侵害事件之前後體將將相互保密,並儘力提供適當的協助。
- 性騷擾他人者,依法得處新台幣1百萬以上10百萬以下罰鍰;利用權勢或機會進行性騷擾者,其罰鍰加重1/2。
- 本所之性騷擾預防措施(不另訂定)一律適用中央(內政部)及台中縣政府頒令之分類法規或規定。
-只要尊重,不要放縱;考慮多一點,傷害少一點-
(註釋):性騷擾靜脈等各法請洽內政部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委員會http://www.moi.gov.tw/violence/之相關法令項見。
台中市龍井區公所敬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