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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專門人才獎勵如何申請?

一、申請資格:凡符合獎勵項目並具有原住民身分者為限。
(一)深造教育(二)著作(三)發明(四)原住民族專題研究(五)專業考試(六)基層體育傑出人才
二、福利內容:
(一)深造教育:於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大學校院碩、博士班就讀者及獲得碩、博士學位者,分別給予獎勵,其獎勵各以一次為限,惟公費生不得請領本獎勵金。
(二)著作:依專書、一般論述、雜記散文、影像專輯各類核發不同獎金。
(三)發明:經登記取得經濟部專利權者,獎勵新臺幣30,000元。
(四)原住民族專題研究:依國內外學術論文期刊、專題研究各類核發不同獎金。
(五)專業考試:參加考試院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及格者予以獎勵新臺幣10,000元。
(六)基層體育傑出人才:參加全國性運動會或全國單項運動協會(總會)主辦之單項錦標賽,擇一最優成績予以獎勵。
三、應備文件:
(一)申請表。
(二)戶籍謄本(應註明原住民身分)。
(三)相關證明文件或實物。
(四)領據。
四、申請期限:每年1月1日起至2月底止。
五、受理單位:
(一)受理:戶籍所在地之各區公所。
(二)複審:本會企劃及文教福利組。
(三)核定: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
  • 市府分類: 便民服務
  • 最後異動日期: 2018-05-23
  • 發布日期: 2012-11-05
  • 發布單位: 臺中市龍井區公所
  • 點閱次數: 6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