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本市推動婦幼健康服務,詳如說明段:
說明:
一、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於今(113)年7月1日起,針對7歲以下幼童新增6次兒童發展篩檢服務,透過接受標準化篩檢工具訓練的醫師,於兒童發展關鍵年齡提供完整兒童發展篩檢服務,相關資料請參考
https://www.hpa.gov.tw/Pages/List.aspx?nodeid=4816。
二、 如有相關疑問,請洽衛生局邱小姐(電話:04-25265394分機3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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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發展篩檢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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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府分類: 衛生醫療
- 最後異動日期: 2024-07-03
- 發布日期: 2024-07-03
- 發布單位: 臺中市龍井區公所‧民政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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