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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有機及有機轉型期驗證加碼補助計畫來了~~


補助對象及基準
(一)
補助對象如下,且土地坐落於本市。
1.
設籍於本市之農民。
2.
依法設立或登記於本市之農企業。
3.
依法設立或登記於本市之農場、畜牧場、農民團體、農業產銷班、或以農業部為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之相關農業團體。但學校、公營機關(構)所經營之農場、畜牧場,不予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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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農業發展
  • 最後異動日期: 2024-04-11
  • 發布日期: 2024-04-11
  • 發布單位: 臺中市龍井區公所‧農業課
  • 點閱次數: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