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檢送修正「臺中市政府社會局低收入戶房屋租金補助實施計畫」,並自即日起生效,請查照。說明:一、本次修正重點如下:(一)申請資格:明訂承租政府辦理之社會住宅者得以申請,並刪除住院超過三個月以上不得申請之限制。(二)應備文件:新增應備文件時效,俾得以依據最新事實認定。